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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特权不再中成药修改说明书,不良反应尚

就在不久前的2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国民药”六味地黄丸被要求修改说明书,增加了13种不良反应。

在六味地黄丸之前,如川贝枇杷膏、速效救心丸,复方丹参滴、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康复新液等多个中成药,其中不乏年销量上十亿元的大品种,都被陆续要求修改说明书。

据文献资料统计,近年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修订药品说明书内容的中成药品种超过个,安全性项目为修订重点,修订“禁忌”项和“不良反应”项的都超过了95%。

因为历史原因,绝大部分的中药说明书都保留了原来简单的书写方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栏多为“尚不明确”。

比起西药在药品说明书上一长串的致畸、致癌等可怕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被一笔带过的中药长久以来被认为是纯天然的药物,因此是安全和无副作用的。

即使是年《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出台,中药在说明书书写上享有的“特权”也从未被动摇。

直到年著名的马兜铃酸致癌事件、年到年频发的中药注射剂致死事件、何首乌等中草药伤肝事件等多起严重的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十多年后,国家药监局开始频繁、密集地对中药说明书进行修改。

但是即使到今天,仍然有七成以上的中药说明书中,“不良反应”一栏为尚不明确。即使是中医药专家也提醒,“对中药的毒副作用,我们重视的远远不够。”

多位中西医专家对八点健闻表示,中医药领域的改革非常复杂,极难推进,背后既涉及到社会观念的扭转,也涉及到极大的产业链条,无数人的生计,“步子既不能迈的太大”,但是,“中药说明书不完善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

“这是一个中药的发展进程当中,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儿,中药要走向国际,中药要现代化,那你就必须改革,必须尊重科学。”

鱼腥草注射液致死事件和迟来的说明书修改

时间回到年。

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多起在静脉滴注鱼腥草注射液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病例。

更让人揪心的是,这些案例很多发生在儿童身上,浙江金华的4岁女孩,广东东莞的4岁男孩,湖北汉阳的3岁男孩,江苏张家港的7岁女孩,分别在当年2月、4月和5月前后因为静脉滴注鱼腥草注射液,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其中,一人不幸死亡。

时至今日,已经退休多年的药品专家孙忠实仍然为当年“鱼腥草注射液事件”感到痛心,这本该是一起可以避免的悲剧:从年到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就已经发现了例鱼腥草注射液的不良反应病例,其中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有52例。

年8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就在《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向社会通报了鱼腥草注射液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的情况,并提醒医生和患者慎用这类药品。

但是从年到年4月,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却从52例猛增到了例。

直到3年后悲剧发生,药监局才发布通知,要求修订鱼腥草注射液的说明书。

除了鱼腥草注射液,年至年,CFDA共对12种中药注射剂的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其中很多都是在《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被多次通报,但是不良反应一栏一直未有明确标注。

据文献资料,仅在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ADR)报告12.7万例次,其中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占到了6.70%。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心动过缓,血压升高,呼吸困难,溶血性贫血,急性肾功能衰竭。

“鱼腥草注射液事件”发生12年后,年才成为中药注射剂的说明书被密集修改的一年,包括血栓通注射剂、清开灵注射剂、丹参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柴胡注射液在内的9种中药注射剂被点名,要求修改说明书。其中,血栓通注射剂和血塞通注射剂被要求修订了2次。

至此,对于中药注射液来说,重新修订说明书,才成为了一种趋势。

中药的“特权”

在中药注射液之后,药监局将监管的重点投向了数量更大,应用更为广泛的口服剂型的中成药。

据《-年我国中成药药品说明书修订情况分析》统计,年1月到年6月,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修订药品说明书内容的中成药品种超过了个(大部分发生在年以后),除了29个注射剂外,大部分以口服制剂为主,共74个。

但这些只是获批中成药当中的很小一部分。截至年底,我国中成药批文共个,涉及家企业,制剂品种个。其中,非处方药个,处方药个。

在个中成药品种中,年以前上市的中成药,最初批准时,大部分并未进行过规范的双盲随机对照临床试。

以某个“国民大品种”中成药为例,在上世纪80年代试产试销之前,其临床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验证,仅做了例“粗糙”的临床观察,4项小规模的药理实验和1项急性毒理实验。

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颁布了有关法规,其中涉及对说明书撰写的要求;年《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出台,对说明书的书写,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但同年CFDA发布的《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里,却将中药、天然药物单独拎出,默认了中药的特殊性和在书写说明书方面享有的“特权”,例如,未进行相关毒理研究的,可不列此项。

因此,大部分中成药的说明书都保留了原来简单的书写方式。

孙忠医院药剂科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他回忆,“我们审查这些中药的时候非常头疼,我记得当时说明书一共是18项,18项里面大概有七八项,都写不明白。除了不良反应、禁忌,孕妇、儿童、老年人能不能用,都是尚未确定,药物相互作用也没有,真不好办。”

据文献资料统计,在年以前,中成药说明书“不良反应”一栏为“尚不明确”的占90%以上。

到了年,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的研究人员做过一项统计研究,共收集份常用的中成药品种说明书,发现其中个品种“不良反应”项为“尚不明确”,仍然占到73.66%;此外,70个品种“不良反应”项仅列出1个系统的症状/体征。

即使是含毒性药材的20个中成药品种说明书中,“不良反应”项缺失的仍然占到14个。

与此相对应的是,仅仅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浙江省平台监测到的数据,个品种中,有个品种上报不良反应,占了92.44%。

在年2月发表的《我国中成药说明书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一文中,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处长侯鸿军解释了为什么中药说明书修改的推进如此之难,“有些商家已收集到大量不良反应(且已有报道),但怕影响销售,在修订说明书时仍保留‘尚不明确’”。

历史遗留问题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

在上文中,侯鸿军举了一个治疗关节疾病损伤的中药胶囊的例子。

该胶囊于年上市,方中有“大毒”药材,但其“不良反应”一直为“尚不明确”,年修订说明书后该项仍为“尚不明确”。

直到国家监测系统出示了该药的许多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胃腹胀痛、口舌麻木、血压升高、过敏反应、发烧胸闷等。“在国家监测系统的压力下,厂家在年修订说明书时,才加入了以上不良反应内容。”

“国家监测系统压力”来自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和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结果。对于中成药的不良反应,药监局手上终于有了监管的手段和工具,也掌握的监管主动权。

“过去的困难就是数据不够,不能乱判。”中国知名中医药专家专家周超凡告诉八点健闻。

周超凡生于五代中医世家,是6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员,担任委员30年时间,他写过不少中药不良反应的文章,提醒“中药尽管的作用比较平和,但是毒副作用是客观存在的,过去对中医中药的毒副作用、不良反应不重视。”

周超凡曾在临床调研中发现,有患者因为长期大量服用牛黄解毒丸导致严重肝肾中毒,而很多中药像牛黄解毒丸一样,含有朱砂、雄黄,“朱砂含有硫化汞,雄黄的有效成分是硫化砷,使用都是有条件的,不得已的时候用比较好,可用可不用的时候,还是不用为好。但是过去因为重视不够,肝功能,肾功能不好的,仍然继续吃这类药。”

在年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周超凡和33位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强对含朱砂、雄黄药用价值的再评价提案。当时,提案受到了媒体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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